認識遺產計劃

你在有生之年不斷建立自己財富之餘,總會碰到分配遺產的時刻。但往往因為不知如何著手安排而將大權落在政府身上,你的至親家人亦只有默默地接受政府的安排而不能提出異議。所以,如果你事先沒有立下遺囑,寫下授權書或成立信托而需要政府介入的話,遺產的分配便未必如你所願的了。

你想依靠政府嗎?
或者大家太懶惰、太繁忙,甚至乎太害怕去面對意外、重病和身故之後現實的轉變,所以大部份國家都有立例授權政府去處理遺產的問題。可惜的是由政府分配遺產的案例當中,十居其九都需要支付比實際需要更高的遺產稅及行政費用,所以如果你仍然珍惜自己親手建立的財產,想親自作主的話,還是花點時間預先計劃一下。

作好準備
很多人有誤解以為"遺產"是身故後才需要處理的事情,但一個概括的遺產計劃亦應該考慮到一旦殘疾,失去決策能力時的財產安排。訂下遺產計劃的目的就是向委以重任的信托人表明你對財產的意願,好讓日後發生事故時由他替你監管及切實執行一切。完善的遺產計劃應該令你享有最大的省稅效益,給予遺產承辨人最大的靈活性及方便,最終惠及遺產承繼人。要顧及這麼多的考慮因素,遺產計劃沒可能不在你思路清晰,辦事能力高的時候預先擬訂的。

基本工具
授權書:無論身故抑或在生,你都可以授權予某人或某法定組織代你作出決策及處理事務,如簽署文件和合約,亦可註明授權只可在你殘疾或失去思考能力時才生效。